曲周县医院医生涉嫌伪造病历、违规使用溶栓药致71岁老人脑出血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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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称曲周县医院医生涉嫌伪造病历违规使用溶栓药
患者张全福的家属反映称曲周县医院在救治我父亲过程中出现严重医疗问题:我们的父亲张全福,71岁,于2026年1月17日凌晨因身体不适到曲周县医院就诊,医院安排了核磁共振检查,结果显示为轻微脑梗塞。然而接下来的诊疗经历,不仅未能及时救治,反而因一系列不当操作和处置,导致我父亲病情急剧恶化,生命垂危,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关键问题反映
1. 在不符合用药指征的情况下,医生强烈推荐并使用高价溶栓药
确诊后主管医生贾瑞超强烈建议我们使用溶栓药物进行治疗。我们家属当即向医生说明,我父亲此前已有两次脑梗病史(在县院应有记录可查,本次已是第三次住院),且年事已高(71岁),担心用药风险,询问中途是否存在未知的微小梗塞可能性,会不会出现风险。但贾医生无视我们的疑虑,仍然极力推荐使用溶栓药,并宣称该药效果非常好,使用后“后期没有后遗症”。在告知我们该药价格昂贵(7000元一支)后,出于对医生的信任我哥哥才同意使用该药物,但我姐姐始终未同意使用。
2. 伪造病历,篡改关键用药依据(体重和血压)
在使用溶栓药前,贾医生称用药剂量需根据患者体重计算。我们明确告知,我父亲的体重约为85公斤左右(上下不差两公斤)。然而,事后我们查阅病历时,震惊地发现,贾瑞超医生在病历上将我父亲的体重篡改为65公斤。同时,病历上还将我父亲当时的血压记录为偏高。我们认为,这种伪造病历、篡改关键数据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用药剂量的严重错误计算,是引发后续灾难性后果的直接原因。
3. 用药后病情急剧恶化,院方处置不力并阻拦转院,耽误最佳抢救时机
溶栓药输入后不到10分钟,我父亲便陷入昏迷,并出现左腿和左手乱动等极不正常的状态。我们立即呼叫医生,医生带其进行CT检查后,告知脑部已开始出血,我们多次询问出血多少,但医生始终没有给与明确答复,只告诉我们十几毫升,(后在中心医院检查确定为出血量达到50毫升左右)。我们询问如何处理,医生仅表示“等等看情况”,必要时使用止血药。面对父亲病情的急剧恶化,我们心急如焚,强烈要求立即转往上一级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救治。此时约凌晨4点。但院方(贾瑞超医生等人)起初不肯安排转院,在我们家属的强烈坚持下,才要求我们签署了一连串不明文件,之后才极不情愿地安排县医院120车送诊。从决定转院到最终离开,整个过程被拖延了大约三个多小时,直至早上7点左右才出发。这宝贵的三个小时,无疑使我父亲脑出血持续加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造成后果
到达邯郸市中心医院急诊后,医生诊断病人脑出血量已达50毫升左右,明确表示这是使用溶栓药物导致的大出血。在家属的恳求下,中心医院于当日上午11点为父亲紧急进行了脑部微创手术,医生告知,患者情况已非常危急,即便幸存,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也极大。1月18日早上,因病情仍极为严重,不得已于当日中午1点,我们又将父亲转至石家庄市人民医院ICU两个多月,期间,父亲又进行了气管切开手术,病情稳定后又多次辗转曲周县新中医院、北京天坛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康复科,康复3个月,仍不见好转。截至今日,医疗费用已高达30多万余元,后续治疗费用仍是无底洞,我们家庭已不堪重负,无奈之下只能将病人转至家中,靠制氧机和药物维持生命。
家属诉求
家属认为县医院贾瑞超等医生在对我父亲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和违规行为:
在不符合用药指征且家属明确告知风险的情况下,强烈推荐并使用风险极高的溶栓药物。
为促成用药或掩盖用药风险,故意伪造病历,篡改患者体重关键数据,导致用药剂量错误。
在患者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后,处置消极,并故意拖延、阻拦转院,致使患者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正是这一系列的错误决策和行为,直接导致了病人本可避免的严重脑出血,将一位本可治疗的轻微脑梗患者,推向了生命垂危的境地,给我们全家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恳请曲周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尽快组织专门人员对病历的真实性、诊疗过程的合规性以及医生的执业行为进行彻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给我们家属一个公正、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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